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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剛剛,我跟莫舒舒要去一中街買鞋

我買拖鞋,莫舒舒載我去

然後呢,我先買了一份20元的大腸包小腸

接著莫舒舒也買了一份20元的豬血糕

再然後!我們走走看看...來到了一家鞋店

這間店,有我要的拖鞋,也有莫舒舒要的鞋

於是,我們決定把她們都帶走

就在我們要把鞋帶走的前一刻,

可怕的事情出現了!!!!













到底有多可怕呢!!!!


















據說,兩雙鞋,各190元!

我的口袋裡有181元,莫舒舒的口袋裡有120元!

換句話說,就是不夠錢ˋˊ+




















(其實呢~我本來想演一下,看看老闆會不會因此算我們便宜點,but,沒有!)

老闆說,「不然你先付100元,我幫你把鞋子留下來」

於是好心的莫舒舒借我10塊錢,自己付了100元訂金

我們離開鞋店的時候,兩個人身上加起來只有11元

(還有皮包裡尚未兌現的眾多兩百萬s)

就連買一隻糖葫蘆都不夠阿~~~~~~~~~~~~~~











還好我剛剛買的是一份20元的大腸包小腸...不是一份30元的

莫舒舒也只有買20元的豬血糕,

不然,還真不知道怎麼辦,真ㄐ一ㄢ ㄐ一ㄝˋ

所以我們走回機車的路上,很認真的看著地上

希望可以找到「我們遺失的1000元」

可惜沒有...無法贖回莫舒舒的鞋...

ˊˋ
so sad











所以.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...出門要記得帶錢....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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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ai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